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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新佳谈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(4)
来源: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:2020-12-07 10:21

主持人:刘主任,《若干措施》在经营审批服务方面有哪些规定呢?

刘新佳:这部分主要包括七个方面。一是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,如:集中清理市场准入方面设置的不合理条件,如果企业想办理诊所设置或诊所执业的话,这些都实行备案管理。还有对跨地区巡回演出等事项,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。二是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,如: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地设置的不合理规定,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。三是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,如:在自贸试验区内,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等内容。四是加快招标投标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公开化建设,推广电子担保保函应用。五是推进涉企保证金改革。如: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、保函以及电子担保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等。六是优化企业获得电力服务。如:低压用户办电环节减至2个,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等内容。七是提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质量,缩减接入整体时间,用水接入整体时间缩减至9个工作日,用气接入整体时间缩减至10个工作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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